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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通識課程修課及選課規則(98學年度起至107學年度)
一、通識課程應修類別、領域及學分數規定(98學年度起至107學年度入學大學部學生適用)
二、初選選課規則 為輔導大學部學生於修業期限順利完成通識課程修課,避免因而影響畢業資格及延誤修業期限,訂定下 列規則: (一)初選期間,大一學生應依所屬班級課表排定之通識課程類別(中文、英文、核心通識、博雅選修通識) 選課,不得選修非排定類別課程及通識以外課程。大二(含)以上學生可依所屬班級課表排定之通識 課程類別(中文、英文、博雅選修通識)選課外,亦得選修通識以外課程(不含體育)。 (二)「核心通識」課程初選選課規則: 1.週二12節、週四34節之核心通識課程,每門課初選人數訂為40人。 2.週四56節校內核心通識課程,每門課初選人數訂為35人。 3.週四56、78節中央研究院人文講座課程,每門課初選人數訂為35人,以鼓勵同學修習多元及深 化之通識課程。 4.初選期間,大學部一年級學生不能重複選核心通識同一領域課程。 (三)「語言-中文、英文」課程初選選課規則: 為保障各學系排定課程學生選課權益,初選期間中文、英文課程限課表排定班級學生選課,每班限 修人數依排定系級學生人數訂定。 (四)「博雅選修通識」課程初選選課規則: 博雅選修通識課程初選時段限修人數,依課程性質、教師要求等情況訂定。
三、優先加退選規則 (一)「核心通識」課程: 為鼓勵同學踴躍完成課程教學評鑑,優先加退選期間,每一時段所有課程如均為額滿,該時段每門 課程將修課人數均調整2~3人,供符合優先加退選資格同學選課(計畫課程限定人數者不適用本項 規定)。 (二)各科目限修人數以不再調整為原則,初選所餘名額提供符合優先加退選資格同學選課。
四、加退選規則 (一)通識課程(中文、英文、核心通識及博雅選修通識等)選課系統中選修人數均以不再調整為原則。 (二)人工加選:(有下列特殊情況學生,由共教中心及人社中心協助辦理) 1.保障時段(系級課表列有通識課程時段)未選到應選類別課程之學生 2.大三以上重補修學生(以補修未修類別及領域為限) 3.轉學、轉系生 4.奈米學程(未排定通識課程時段無法選課)學生 5.其他特殊情況經簽核同意之學生 (三)人工加選方式: 1.核心通識保障時段未選到課學生,依個人志願排序登記,於未超額之課堂,在加退選期間之最後 上班日公開抽籤,以協助完成加選課程。 2.博雅選修通識保障時段未選到課學生,則採隨到隨抽方式公開抽籤,以協助完成加選課程。 3.週四下午為中研院課程時段,人工作業以加簽中研院課程為原則,加簽校內通識課程需同時段有 其他校內必修課程(不含體育、軍訓)。 ![]() |